2015年11月1日 星期日

KC: 篤爆黄屍的歪理!


微塵           
「洩密」這兩個字近日火紅,痛心港大的市民覺得洩密的人毫無誠信,胡作非為,卻偏偏有人要保護「洩密者」,甚至要草擬法例保護洩密行為,這是明顯不過的歪理,這些話甚至出自法律學院專業人士的口;據說他們的理論是:「只要是别人做初一,他們就可以做十五」!因此,洩密行為就可以被同情,甚至被原諒!奇哉怪也!
其實,市民都十分清楚洩密的後果,這是普通常識,市民不容政客和學畜去誤導!
各行各業洩密者都會被棄用
假如一個古惑仔洩露了大佬的小三身份,那肯定被紥棍(暴打),如果洩露了同門藏毒之處,那更肯定被同門三刀六洞,唔死都幾難,又如果不單止洩密又做了金手指(出庭指控共犯的污點証人),那就看他的造化吧!
警察洩密又如何?肯定面對紀律處分!假如涉及機密或線報來源,那肯定是刑事責任了!
商業洩秘又如何,首先肯定「執包袱」立即被辭退,若有簽妥保密文件,再會被民事告上法庭要求巨額賠償。洩密者亦會被全行棄用,孤獨一生!
高官洩密又如何?所以,官員都簽署保密令,又要離職後「過冷河」,兩年不能做回離職前的工作,防止離職人員以權謀私!
當立法會中的政客正氣澟然去責備公務員事務局甚麼都不對勁的時候,原來洩密者就是他們,更在「傘暴」中利用議員身份去強佔立法會前地,又强攻立法會,又窩藏暴民,又供糧供水!就是這些政客搗亂香港!滿口仁義道德的偽君子!
用選票淘汰不負責任的政客
如果全港市民都用上政客的邏輯,即是「你做初一我做十五」的話,他們將會被全港市民用文明的方式;選票去淘汰!
又假如用上學畜的謬論,即是警方只能在違法之後可以有行動的話,全港的「性罪犯」都應該找四方黨的仁哥重新草擬法例,將强奸的定義改在「洩精」之後才是犯罪行為吧!
若一名執業的核數師/會計師洩露客户的秘密,後果是極嚴重的!因此,梁議員的謬論能否站得穩,市民有目共睹,政客們就快要付出代價了!

KC: 篤爆黄屍的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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