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

KC: 一班唔抵可憐的垃圾!


呢班人不論老少從一開始就呃香港人,什麼「公民抗命」會承擔個人刑責全屬假話廢話,一個個唔埋單走數,仲敢吹噓自己「不屈不撓 無畏無懼」,咁厚面皮嘅政治無賴,除咗泛民仲可以去邊度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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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涉佔旺藐視法庭 辯方指控方甩轆求撤控
東網 2015-11-09 新聞
警方去年協助執達吏清除旺角彌敦道障礙物時,拘捕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時任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指他們涉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今日再在高院提訊,共有20名被告,押後至明年225日再訊,將預留2天聽取控辯雙方爭拗。代表岑敖暉及另外5名被告的大律師麥高義指,今次律政司與另一宗亞皆老街清場的藐視法庭案一樣,犯下類似錯誤「甩轆」,申請撤銷案件。
律政司在亞皆老街案中,因無按法例規定,在展開法律程序後14天內,向高院呈交「預約時間通知書」申請排期,故案件被法官撤銷,至上周五才重新再入稟。麥高義表示,律政司今年4月開展本案後,同樣沒有依期入預約時間通知書。而律政司在7月曾申請修改該案,聲稱經修改後是全新的案件。
不過,麥指律政司只是將文件的段落改變,實質內容根本沒變。而控方7月提修訂時,亦向法庭隱瞞自己之前「漏招」,修訂有試圖補救之嫌。由於麥是最近才提出此申請,控方稱需時準備回應,而其他被告亦要研究,以決定是否加入要求或再作進一步申請,所以案件要押後到明年2月再訊。
數名被告散庭後在法院門外拉橫額及嗌口號示威,高呼「律政司又再甩轆,十分可笑」。岑敖暉表示,律政司身為政府機關,理應熟悉刑事案的程序,今次更外聘了兩名資深大律師處理案件,但卻再三犯下嚴重的程序錯誤,有可能因而令案件被撤銷,批評律政司浪費納稅人金錢,要市民為其錯誤埋單。

KC: 一班唔抵可憐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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