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4日 星期日

KC: 否決陳文敏當副校, 就是有良知的決定!



高天問
港大校委會日前否決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的副校長任命,反對派無中生有說任命的事件,不排除可能背後 是北京在發功。
校委會主席梁智鴻否認受人影響,又稱無聽聞校委反映受到中央的壓力。
反對派在陳文敏事件掀起瘋狂反攻,企圖翻盤。
他們先製造一個虛假的命 題,由於中央的干預,大多校委甘願當「木偶」,接受中央的擺佈,所以陳文敏當不了副校長,所以「港大自主」淪陷了。
否決陳文敏的校委必須按照少數香港大學 教職員、學生的要求,辭職謝罪,重新把陳文敏推到副校長寶座,才算保住「港大自主」。
陳文敏學術能力、品格操守,都不符合港大副校長的要求,校委會按照香港大學條例行事,獨立自主地作出 正確的決定,合法合情合理,完全體現了院校自主、學術自由,豈有辭職的道理?
相反,反對派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聲大夾惡,破壞保密原則,將事件政治 化,要推倒校委會的決定,要將憑良心、講真話的校委「炒魷魚」,顛倒是非,才是真正的破壞院校自主、學術自由。
否決陳文敏當副校是有良知的決定
梁智鴻昨日明確指出,校委都是信託人,以基於港大長遠和利益為依歸,「校委會做決定前已經過詳盡和理性討論」,他本人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和影響。
對於港大校友關注組要求他辭職,梁智鴻反駁稱看不到自己有辭職的理由。
梁智鴻的表態,清楚說明了所謂中央干預,完全是別有用心的謠言。
否決陳文敏當「副校」的決定,是校委會成員理 智、專業的決定。
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他很少發表研究性的學術論文,他發表的論文也很少人查閱,但他對學術水平的重要性採取「沒有甚麼大不了」的輕視態 度;遴選期間,港大法律學院被揭發「黑金捐款」問題,陳文敏牽涉其中,受到港大審查委員會的審查,認為他的品格達不到預期的標準。
幾個月來,陳文敏破壞保 密協議,不斷跳出來說自己就是唯一的候選人,一再發表有利自己的言論,向校委會逼宮,這種做法已經違反規矩,暴露其品格誠信的問題。
校委會成員根據這些重 要因素,為港大的長遠利益,為維護港大作為國際一流大學的聲譽,否決陳文敏當「副校」,正確而且必須。任何一個有良知、有良心的校委,都會作出這樣的決 定。
捏造謠言把事件鬧大
反對派見米已成炊,敗局已定,心有不甘,於是把否決決定說成是中央干預的結果,更加無稽荒謬。
如果反 對派有中央干預校委會成員的證據,大可以拿出來。
但是他們什麼證據也拿不出來,只是憑空捏造謠言,企圖煽動港大教職員和學生不滿,把事件鬧大,好為陳文敏 「平反」,扭轉局面,這暴露反對派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不負責任。
按照百多年來的港大傳統和現在法規的約束,校委會是港大行政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管理校務不受到任何 機構的干預。
校委會主席和主要成員來自社會各界別具代表性的人物,由行政長官任命,也吸納教職員和學生代表參加。
反對派一向叫囂要保留香港的核心價值,尊 重法治,反對「去殖化」。
但是,現在陳文敏事件上,反對派輸打贏要,要推翻港大百多年行之有效的管治傳統,說什麼由
政長官任命校委會主席和主要成員,是過去的殖民地制度,應該推翻。
一百多年來,港大校長和副校長的招聘過程都是保密,校委會投票過程,投票取向,全部都是 不記名的秘密形式進行。
港大「校友關注組」卻提出非常荒謬的要求,要求公開投明票,要求投反對票的校委會成員解釋理由。
有了決定之後,校委會成員之一的馮 敬恩更大爆投否決票校委的發言內容,公然破壞港大校委會的運作規定。
為求目的可不擇手段
反對派動作多多,目的只有一個:一定要陳文敏當「副校」,所有法律和程序都可以隨意踐踏。
如果一個大 學的管理層非要某人不可,那遴選程序還有什麼意義,這和欽點的黑箱作業有何區別,這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則嗎?虧反對派一向把法治、民主掛在嘴邊,如果香港 接受反對派野蠻的方式,讓陳文敏當「副校」,香港還是一個法治、文明的社會嗎?這恐怕是香港的悲哀。
在陳文敏事件上,反對派扭盡六壬,千方百計為陳文敏「貼金」,誇他是「國際學界認可的優秀法律學 者」,「性情敦厚」,「優秀領導」,簡直「天上有、地下無」,絕口不提匿名捐款、絕口不提學術要求、絕口不提港大法律學院在陳文敏治下評級每下愈況,絕口 不提保密和誠信問題,這充分反映陳文敏的任命問題,其實是外部勢力竭盡所能干預港大自主,始終不放棄奪取港大管理人事副校長要職的企圖,不放棄把港大變成 專事政爭,忽視學術的反中亂港大本營。
現在港大校委會堅決要把港大引導回到發展正軌,頂住壓力否決陳文敏的副校任命,維護港大的長遠利益,維護香港的繁榮 穩定,值得公眾大力相挺。
KC: 否決陳文敏當副校, 是有良知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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