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日 星期日

KC: 同黃屍講道理?佢地有能力明咩?


非法強佔,暴力攻擊,公然洩密,竊聽偷錄、圍堵辱罵,踐踏人的尊嚴,等等等等,這些本來是黑社會大佬和古惑仔的惡霸行徑,卻成為今日年輕人甚至是大學生的「新常態」,還被政客們美其名為「公義行動」。
大學副校長的選拔和任命,大學師生、市民、傳媒有權利對候選人的行為操守評頭品足,但最後任命與否,那是管治大學的校委會或董事會的責任,沒有一個人是最理想的,也沒有任何一個人是不可以被取代的,最重要是符合程序公義,在任命前有對候選人各方面表現有充分的考核和觀察,本著「疑人勿用,用人勿疑」的原則,謹慎選拔,寧缺勿濫,是一種負責任的態度。
陳文敏因為在行政上犯錯,有處事偏袒的不良記錄,最後不獲升職,但他仍然是港大教授,依然可教他的書,自由地做他的研究,仍照享受高薪厚碌,甚至不避嫌地批評不任命他的人……在很多人眼中,已是够自由了,如何受委屈了?要勞駕大學生會長和政黨校友那份「熱心」?
違反承諾  何來資格談公義
任何招聘都是秘密進行,保密制度不但是要令各審議者可以暢所欲言,更重要是保護候選人的私隱。那個晚上,當我看著馮同學那天真的面孔,照本宣科般讀出部份委員的部分發言時,我的第一反應是:原來投否決票校委的發言情理兼具,而不如馮同學所預期般,如何「無知可耻」,如何「不公義」。最尷尬的反而是陳文敏本人,因為他的缺點和私隱都暴露在公眾面前。
不幸的是,自以為掌握了「公義」的馮同學當晚口響響地說,會為自己違反保密協議承擔後果,願意接受批評。但不用幾天,他就反口了,說甚麼校委會無權處置他;令人搖頭的是,當校委會主席在最後一次主持會議上,寬容地再延長他諮詢法律意見的期限,只暫時謝絕他出席機密性會議,卻仍保留其校委身份時,他不但不反省,反指控寬容他的人。
更離譜的是,翌日電台就播放出一段被傳將接任校委會主席的李國章在會上的發言,再過一日,另一位校委紀文鳳的發言錄音也流出……其實,各校委都是身經百戰的名人,有自己的獨立思考和識辨能力,大部份市民也一樣。那些錄音或甚麼爆料除了為傳媒提供免費素材或為八卦人士製造娛樂話題外,沒有甚麼實質的作用。
盜亦有道  洩密者要付代價
道理很簡單:一個機構的人事任命無關公眾利益,何況每個機構都有自己的既定程序和用人準則,不了解的外人難以置喙。然而,竊聽、偷錄、洩密、攻擊等行為卻嚴重侵犯他人私隱和尊嚴,絕對是普世秉持的道德底線和操守原則,全世界的人都難以接受。
古今中外,竊聽者或洩密者都會受到譴責和懲罰,輕者革職,重者入獄。所以,他們不是隱名埋姓,就是自動逃離,因為那是不道德行為。像大家知道的斯諾登,還有40年前的美國中情局人員「深喉」。這是代價──如果你真以為自己是為了「公義」,就應坦然接受,而不是厚顏無耻地狡辯、耍賴!
昔日黑社會尚有「盜亦有道」,今日的黃色軍團卻只是盜名欺世。說到底,都是佔中惹的禍。可想想,一場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摧毀法治精神的佔領鼓吹者尚遙遠法外,智力未開的年輕人或別有用心的成年人何嘗不會有樣學樣,心存僥倖呈英雄!
道德淪亡,非始於今日港大,而是那場史無前例的違法佔領行動!

KC: 同黃屍講道理?佢地有能力明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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