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教協呢單嘢, 好明是虛偽過虛偽!


高天問

 教協舉辦「教育界『和平佔中』商討日」,會長馮偉華向教師介紹「佔中」理念,討論如何策劃有關「佔中」議題的教學,又要求教師教學時須表達自己對「佔中」的立場。馮偉華作賊心虛,擺出了「此地無銀三百」的模樣,說「活動不是要宣傳或鼓吹『佔中』,而是要把政制發展等議題帶入校園討論」云云。這是最無恥的謊言,明明是教協召集討論「佔中」,怎麼能睜著眼睛說瞎話,說不是「鼓吹佔中」?教協早已經是一個政治組織,支持「佔中」的立場已經明白宣示,「商討日」其實是在教育界進行動員和研究策略的一個會議,教協的行徑完全是在踐踏教師專業守則。

 教協所組織的「『和平佔中』商討日」,目的是要動員教師做「攪屎棍」,在校園裡宣傳「佔中」,以利將來召集青年學生參加「佔中」行動,為反對派火中取栗當砲灰。然而,社會人士和廣大的學生家長,早已經明確表示反對「佔中」,反對用鼓勵違法的教育方式,荼毒學生的幼小心靈,保障學生的人格和道德健康成長。

教育專業人員機構豈能鼓吹違法?

 無論教協怎樣化妝,怎樣為「佔領中環」宣傳進入校園進行包裝,「佔中」都是違憲違法的教唆行為。堂堂一個教育專業人員機構,怎麼能違反教師的專業操守,鼓勵教師向沒有政治經驗、腦袋天真幼稚的學生,以上課的形式,教育他們違反法律,違反《基本法》?這是全世界都沒有的校園荒謬現象。

 教師的職業,是一項非常嚴肅而高尚的職業,學生將來的品格、道德、對社會的承擔,由教師來塑造,學生家長們非常信任學校,非常信任教師,希望教師能夠把良好的品德和學業傳授給學生,使學生健康地成長。他們怎能容忍教師向學生灌輸不需要遵守法律,做無法無天的「紅衛兵」思想?這種危險行為,將會把一代人帶入邪路,污染香港的法治環境,培育一大批沒有法治觀念的年輕人,斷送了青年的前途,這是反社會、反法治、反教育的罪惡行為。

 教協會長馮偉華採取了欺騙的手法,在「應否及如何與學生討論『普選』及『佔中』等議題」的討論環節,把「佔中」的洗腦喬裝打扮,說成「教學法」的參考資料,當中3篇是由香港教育學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聯席總監梁恩榮、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高級研究助理盧恩臨撰寫,力陳應該教「佔中」的文章。馮偉華又「建議」教師在教「佔中」時,不應「隱瞞自己的立場」,宜將自己的立場盡量透明。

 每一個學生都會信任教師,相信教師的教學是權威的,是正確的。馮偉華所召集的都是教協的骨幹,他們支持「佔中」的政治立場早已經確定了,現在馮偉華要他們不應「隱瞞自己的立場」,就是要他們向年幼無知的學生灌輸犯法的思想和行為,以「師道尊嚴」,以所謂考試答題,誘騙學生上當,出售他們的精神迷幻藥。在這樣的環境下,不痛不癢地說兩句「讓學生思考和判斷」,不外是兜售了軟性毒品後,再說一句「學生可以自行思考和判斷是否吸毒」那麼偽善和冷血。

社會應譴責教協毒害學生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要通識教師表明政治立場時,教協持反對的立場,為什麼馮偉華在「佔中商討日」,卻又要教師在講授「佔中」時不應「隱瞞自己的立場」呢?這就說明了教協的狡猾和不誠實。這兩種相反的態度,表裡不一的行為,原來是運用於不同的場合。當社會人士和學生家長要求教育當局在處理通識科教學問題的時候,教師應該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場,讓學生家長有所參考和識別,教協為了規避檢查,全力反對。但是,當面對著沒有政治經驗、單純天真的學生時,教協卻要求教師盡量放毒,兜售迷幻藥,不應隱瞞自己的立場。這就是兩面三刀的做法,手段的卑鄙,說明了陰謀詭計的卑鄙。這與教師應該具備的忠誠、尊重法律、品德端正、正氣、善良、仁愛的條件是格格不入的。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制定了教師的守則,要求教師對公眾承擔義務,包括「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應以身作則履行公民的義務」、「致力維護良好的社會風氣」、「培養學生的自由、和平、平等、理性、民主等意識」。「佔領中環」無論怎樣包裝,都是犯法的行為,老師居然販賣有毒的思想,教唆學生犯法,和「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對著幹。公民的義務和權利是平衡的,若要享受公民的權利,須負責遵守憲法和法律,香港的核心價值和社會穩定,完全是大家努力守法的結果。教師公然散播可以因為自己個人的政治動機,就可以剝奪別人的自由,製造暴力「佔領中環」,強制多數服從少數,完全是不民主的行為。教協的「佔中商討日」的言論和煽動,已經粗暴地踐踏了教師的專業操守和守則,有關當局和社會人士應該譴責這種行為。

高天問

 教協舉辦「教育界『和平佔中』商討日」,會長馮偉華向教師介紹「佔中」理念,討論如何策劃有關「佔中」議題的教學,又要求教師教學時須表達自己對「佔中」的立場。馮偉華作賊心虛,擺出了「此地無銀三百」的模樣,說「活動不是要宣傳或鼓吹『佔中』,而是要把政制發展等議題帶入校園討論」云云。這是最無恥的謊言,明明是教協召集討論「佔中」,怎麼能睜著眼睛說瞎話,說不是「鼓吹佔中」?教協早已經是一個政治組織,支持「佔中」的立場已經明白宣示,「商討日」其實是在教育界進行動員和研究策略的一個會議,教協的行徑完全是在踐踏教師專業守則。

 教協所組織的「『和平佔中』商討日」,目的是要動員教師做「攪屎棍」,在校園裡宣傳「佔中」,以利將來召集青年學生參加「佔中」行動,為反對派火中取栗當砲灰。然而,社會人士和廣大的學生家長,早已經明確表示反對「佔中」,反對用鼓勵違法的教育方式,荼毒學生的幼小心靈,保障學生的人格和道德健康成長。

教育專業人員機構豈能鼓吹違法?

 無論教協怎樣化妝,怎樣為「佔領中環」宣傳進入校園進行包裝,「佔中」都是違憲違法的教唆行為。堂堂一個教育專業人員機構,怎麼能違反教師的專業操守,鼓勵教師向沒有政治經驗、腦袋天真幼稚的學生,以上課的形式,教育他們違反法律,違反《基本法》?這是全世界都沒有的校園荒謬現象。

 教師的職業,是一項非常嚴肅而高尚的職業,學生將來的品格、道德、對社會的承擔,由教師來塑造,學生家長們非常信任學校,非常信任教師,希望教師能夠把良好的品德和學業傳授給學生,使學生健康地成長。他們怎能容忍教師向學生灌輸不需要遵守法律,做無法無天的「紅衛兵」思想?這種危險行為,將會把一代人帶入邪路,污染香港的法治環境,培育一大批沒有法治觀念的年輕人,斷送了青年的前途,這是反社會、反法治、反教育的罪惡行為。

 教協會長馮偉華採取了欺騙的手法,在「應否及如何與學生討論『普選』及『佔中』等議題」的討論環節,把「佔中」的洗腦喬裝打扮,說成「教學法」的參考資料,當中3篇是由香港教育學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聯席總監梁恩榮、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高級研究助理盧恩臨撰寫,力陳應該教「佔中」的文章。馮偉華又「建議」教師在教「佔中」時,不應「隱瞞自己的立場」,宜將自己的立場盡量透明。

 每一個學生都會信任教師,相信教師的教學是權威的,是正確的。馮偉華所召集的都是教協的骨幹,他們支持「佔中」的政治立場早已經確定了,現在馮偉華要他們不應「隱瞞自己的立場」,就是要他們向年幼無知的學生灌輸犯法的思想和行為,以「師道尊嚴」,以所謂考試答題,誘騙學生上當,出售他們的精神迷幻藥。在這樣的環境下,不痛不癢地說兩句「讓學生思考和判斷」,不外是兜售了軟性毒品後,再說一句「學生可以自行思考和判斷是否吸毒」那麼偽善和冷血。

社會應譴責教協毒害學生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要通識教師表明政治立場時,教協持反對的立場,為什麼馮偉華在「佔中商討日」,卻又要教師在講授「佔中」時不應「隱瞞自己的立場」呢?這就說明了教協的狡猾和不誠實。這兩種相反的態度,表裡不一的行為,原來是運用於不同的場合。當社會人士和學生家長要求教育當局在處理通識科教學問題的時候,教師應該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場,讓學生家長有所參考和識別,教協為了規避檢查,全力反對。但是,當面對著沒有政治經驗、單純天真的學生時,教協卻要求教師盡量放毒,兜售迷幻藥,不應隱瞞自己的立場。這就是兩面三刀的做法,手段的卑鄙,說明了陰謀詭計的卑鄙。這與教師應該具備的忠誠、尊重法律、品德端正、正氣、善良、仁愛的條件是格格不入的。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制定了教師的守則,要求教師對公眾承擔義務,包括「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應以身作則履行公民的義務」、「致力維護良好的社會風氣」、「培養學生的自由、和平、平等、理性、民主等意識」。「佔領中環」無論怎樣包裝,都是犯法的行為,老師居然販賣有毒的思想,教唆學生犯法,和「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對著幹。公民的義務和權利是平衡的,若要享受公民的權利,須負責遵守憲法和法律,香港的核心價值和社會穩定,完全是大家努力守法的結果。教師公然散播可以因為自己個人的政治動機,就可以剝奪別人的自由,製造暴力「佔領中環」,強制多數服從少數,完全是不民主的行為。教協的「佔中商討日」的言論和煽動,已經粗暴地踐踏了教師的專業操守和守則,有關當局和社會人士應該譴責這種行為。

KC: 教協呢單嘢, 好明是虛偽過虛偽!

 

十多万會員, 得百零個人商討!

 

好明就係大多數人不認同佔中啦!

 

多數要服從小數?

 

都相當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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