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日 星期四

KC: 滅亡之兆!



東方
傳說中,狼和狽是兩種外形相似的野獸,狼的兩條前腿長,兩條後腿短,而狽正好相反,兩條前腿短,兩條後腿長,狼無狽不立,狽無狼不行,所以經常互相利用, 合夥傷害牲畜,這就是成語「狼狽為奸」的由來。現實中,類似例子屢見不鮮,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向反對派提供政治黑金,而反對派政客則充當其保護傘,正是狼 狽為奸的最佳示範。

法會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昨日就秘密捐款醜聞進行第二場閉門聆訊,醜聞主角黎智英首次現身「受審」,但僅作供十七分鐘便草草了事,分明是做騷。最匪夷所思的 是,公民黨主席余若薇竟充當黎智英的法律顧問,當被追問公民黨亦捲入黑金醜聞,是否存在利益衝突時,余若薇又改口稱黎智英是其朋友,前言不對後語,顯然是 心中有鬼。

所周知,公民黨與黎智英的關係千絲萬縷,黎智英過去兩年多向反對派政黨及人士秘密捐款合共逾四千萬元,其中牽涉公民黨及其黨員的就有七百多萬元,包括一三 及一四年共捐款六百萬元予該黨,以及分別向黨員梁家傑、毛孟靜、陳淑莊捐款三十至五十萬元。儘管毛孟靜否認收過有關捐款,梁家傑則聲稱代真普聯收錢,但黎 智英是公民黨的幕後大金主,這一點是無可置疑的,可見余若薇充當黎智英的法律顧問,不僅有利益衝突之嫌,而且擺明庇護金主,活脫脫一副奴才相。而另一名公 民黨吳靄儀擔任捲入黑金醜聞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法律顧問,同樣無法洗脫瓜李之嫌。

人錢財,替人消災,黎智英通過政治黑金操控反對派,而反對派則對金主投桃報李,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去年多名議員就所謂《蘋果日報》被抽廣告一事在立法會提 出質詢,當中包括捲入黑金醜聞的反對派政客,他們擺出一副維護新聞自由的姿態,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他們是為金主搖旗吶喊。尤其是去年歷時七十九日的佔領之 亂,反對派政客圍着黎智英團團轉,有如「群丑護主」一般,更是將他們狼狽為奸、蛇鼠一窩的醜態暴露無遺。

而易見,立法會議員接受政治捐款而沒有申報,不僅違反申報守則,而且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然而奇怪的是,立法會議監會早前竟以意見分歧為由放 生其中三名議員,包括梁家傑、毛孟靜及涂謹申,只有梁國雄及李卓人被立案調查。不難預料,在反對派包庇護短之下,議監會對梁國雄及李卓人的所謂調查必然又 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樣令人質疑的是,廉政公署調查黑金醜聞已近一年,去年八月分別派員到黎智英及李卓人寓所搜證,並邀請他們到廉署「飲咖啡」,今年 二至三月則先後邀請工黨三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張超雄及張國柱到廉署受查,之後便如石沉大海,莫非又是不了了之?

諷刺的是,反對派政客總是站在道德高地,對別人指指點點,其實,他們自己其身不正,可謂五十步笑一百步。很簡單,如果黑金醜聞發生在政府官員或建制派議員 身上,反對派肯定咬住不放,非人頭落地不可;一旦他們的醜聞被踢爆,不但不願認錯,反而百般狡辯,有人矢口否認,有人表示「袋住先」,有人死撐不涉個人利 益,簡直是侮辱市民智慧。

然,黑金醜聞除了令人見識反對派政客厚顏無恥,也暴露立法會申報制度千瘡百孔。在現行制度之下,幕後金主只要採取迂迴方式,先捐款給政黨或政客的家人朋 友,再由後者轉贈,就可以瞞天過海。當局最近亡羊補牢,修訂《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訂明以政黨名義代候選人收取選舉捐款,等同直接由候選人收款,必 須清楚交代捐款來源及用途。這顯然是針對黎智英的黑金醜聞,怕只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反對派政客及金主總有辦法逃避規管,特別是二十三條未立法,他們根 本有恃無恐。

實證明,反對派與黎智英之所以能夠興風作浪,正是因為香港存在法律真空。儘管新的《國家安全法》首次將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納入其中,但由於中央畏首畏尾, 該法例並沒有列入《基本法》,而香港又遲遲未就二十三條立法,意味着國安法在可見的將來都不可能在香港實施,也就是說,不管反對派與幕後金主如何勾勾搭 搭,與外部勢力如何裏應外合,都不必擔心受到法律制裁。

綱一廢,何事不生,法律方面的缺陷,不僅導致政治黑金氾濫成災,而且造成港獨病毒不斷蔓延。激進勢力以「本土化」為名,公然鼓吹分裂國家,動不動就揮舞龍 獅旗,有人甚至公開焚燒區旗,肆意踐踏法治,而當局卻束手無策。有人說,香港愈來愈像台灣,其實台灣本身早已訂立《國家安全法》,而大陸方面亦已制訂《反 分裂國家法》遏制台獨,只有香港這方面依然處於無王管的狀態。可以見到,隨着激進勢力愈來愈瘋狂,港獨與藏獨、疆獨、台獨大有合流之勢,從早前港大學生刊 物連篇累牘鼓吹香港民族自決和勇武抗爭,再到激進組織的「炸彈工場」曝光,顯示港獨並非只是說說而已,而是開始付諸行動,如果不將這股逆流消滅在萌芽之 中,香港必將永無寧日。

眼全球,幾乎所有國家和地區都有國安法,唯獨香港例外,難怪亂象叢生。反對派言必稱「國際標準」,但在引入國安法及二十三條立法方面卻大搞雙重標準,恰恰 證明他們心中有鬼。國之將興,必有禎祥,君子用而小人退;國之將亡,必有妖孽,賢人隱而亂臣貴。香港妖孽為患,群魔亂舞,不就是滅亡之兆嗎?

KC: 滅亡之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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