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 星期一

KC: 有鬼阻嚇力咩?



咁樣嘅衝擊破壞,又係社會服務令,就連賠償,法官也判政府自己要去以民事方式索償!
所以説,香港嘅法官何止偏黃,簡直就係未回歸,發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只係當食生菜,只有見到龍獅旗米字旗才會痛哭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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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以為審網絡23條 4青年衝擊立會判社服令
東網 2015-07-13 新聞
去年1119日「佔中」期間,網上流傳立法會將審議「網絡廿三條」因而激發衝擊立法會大樓事件,多名蒙臉示威者以鐵馬等硬物損毀大樓玻璃門及外牆等多處,事後該處的維修費高達58.7萬元。

涉事的4名被告18歲廚師鄭陽、24歲廚師戴志誠、23歲無業的張智邦及24歲無業的石家輝,早前已承認刑事毀壞及非法集結兩罪,今於東區法院各被判15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需支付堂費500元。

控方今亦在庭上就立會大樓維修費申請賠償令,惟法官指,賠償數額超出裁判法院可頒出的賠償令,故今日不會頒出與賠償相關的任何命令,並建議控方透過民事方式處理索償。

KC: 有鬼阻嚇力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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