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4日 星期二

KC: 行為藝術?



有乜嘢老細,就有乜嘢伙記。馮檢基的議員助理一句爭取普選行為藝術,就係金鐘扮企跳阻塞交通,勞動警方及消防要在橋下封路及張開氣墊戒備,影響數以萬計人返工返學,呢啲咁自私嘅行為,咪就係典型佔中強盜邏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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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檢基議助危站天橋判社服令 官斥行為自私
東網 2015-07-14 新聞
立法會議員馮檢基的議員助理兼行為藝術家歐陽東,於去年928日佔中啟動日,在連接金鐘海富中心和政府總部的行人天橋危站,令警方及消防要在橋下封路及張開氣墊戒備,他早前被裁定阻礙公眾地方罪罪成,今日在觀塘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今日呈上21封求情信,包括馮檢基、佔中三子戴耀廷、民協副主席譚國僑,以及教育界學者及社工。辯方稱被告多年來積極參與社區及民主活動,案發時只是想表達對普選的訴求,並冀佔領人士反思,意圖並非阻礙交通。

法官判刑時表示,接納被告的良好背景及屬初次犯案,指法庭尊重市民表達言論及示威權利,但示威當日的時間及地點敏感,有獨特意義,被告行為除令個人處於危險中,亦浪費當局救援力量,對交通造成阻塞,批評是漠視其他人士利益,行為亦是自私及不負責任,冀被告日後遇上敏感時刻,可三思而後行。

歐陽東在庭外表示,對判刑感詫異,因昨日有4名以暴力行為衝擊立會的青年,只是判社服令150小時,他以和平理性及非暴力方式示威,判刑卻更重,惟相信法庭程序嚴謹及公義,強調日後就算要犧牲生命,或涉及法律灰色地帶,仍會繼續做行為藝術。

KC: 行為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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