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6日 星期四

KC: 終於,法官識講返一啲人話!



終於,法官識講返一啲人話!

12次刑事案底、外表與正氣完全扯不上關係的佔旺義工吳定邦(圖),去年12月在金鐘拳打腳踢警員至失去知覺,今日被判監10個月。

裁判官蘇惠德:「被告短時間內連續襲擊兩名警員,行為目無法紀,又公然拳打腳踢2名倒地警員,行為如暴徒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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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義工襲休班警員罪成囚10
星島日報 2015-07-16 新聞
3名休班警員去年121日途經金鐘海富中心,與示威者發生衝突。

佔旺義工吳定邦涉嫌跳起用胸口撞向一名警員,並揮拳打該警員左頸,再騎上另一倒地警員腰間揮拳毆打,令警員一度失知覺。

另一示威者蘇永健(30歲)則涉於同日,警方到場調查時,拒絕受查並用手撥開督察,擊中他左臉。吳被控襲警及普通襲擊三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被判監10個月,而蘇被控的襲警罪脫。

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指,吳有12次刑事案底,案發時,短時間內連續襲擊兩名警員,行為目無法紀,又指吳「公然拳打腳踢2名倒地警員,行為如暴徒般」。
蘇官續稱法庭不會因應社會氣氛而改變對執法者的保護,故要嚴重判罰,否則會損害社會秩序,警隊士氣亦會受打擊。

KC: 終於,法官識講返一啲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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