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 星期一

KC: 絕食就可代表真理公義?



石老師工作室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的媽媽發了一封公開信,呼籲政府重啟對話之門。
社會應已充分了解到年輕人關心社會的熱忱,也應體會到作為學生領袖媽媽的心情。
不過,面對政制發展,而且涉及社會法治,在情以外,還要講理講法,一個社會若只訴諸非理性與濫情,絕非社會之福。
在兒子絕食90小時後,黃媽媽寫了封公開信。
我們會對年輕人肯為社會出心出力而感到欣慰,至於抹黑,如內容是假,也應予以譴責。
不過,黃媽媽要知道,本着好心,有時未必就能做件「好事」。
所謂做「好事」有兩個層次:利己利人和損己益人,而以第一個層次最好,但有時表面是「好事」,實際並不;有時又只會利己卻害到人,甚至損人又不利己,這個層次就最壞。被黃媽媽指為「抹黑」的內容相信屬第三個情況。
本着「好心」而做了壞事,大家都不願見到,很多選擇絕食的年輕人不但有損自己的健康,而且用這個較激進的手段去表達意見,反而令當前困局更不利於圓滿解決。
學生初指政府不聽意見,其實,有理性、講道理的人都知道,作為政府,必須聽取社會各方面的聲音和意見,從中權衡取捨,再作決定。
所謂「政府不聽意見」似乎是欠了「我的」兩個字——「政府不完全聽取我的意見」而已!
曾幾何時,社會有逾180萬人的意見,學生又何曾聽得入耳?
至於對話,社會大部分人都希望繼續對話,可惜學聯與政府首次對話的誠意欠奉。
港人原以為有偈可傾,大家可以慢慢縮窄分歧,但從事後一些「中間人」的消息可知,雙方一些事前共識與默契被人破壞(是被誰破壞了,我們不想再指摘),致令再對話的基礎薄弱,機會渺茫。
人大常委會制定了政改框架,港府不可能不守法,政府或所謂的建制派只能在依法下,謀求改變。正如「三子」要「和平」佔中的初衷一樣,也是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進行,故謂佔領是守法、和平、非暴力,現卻要求政府跳出法律框架外做非法事,強人所難,是甚麼道理?

有人或會搬出言論自由和遊行集會權益來為最近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解釋。
本欄不止一次指出,這些權益與自由必須以不阻礙其他人權益為依歸。我們贊成私人物業的天台可開放予「帳篷人士」表達訴求,甚至建築物外牆掛上標語也可,只要業主或相關持份者同意便可,原則仍是那一個:在不影響其他人權益下,行使自由社會所賦與的權利,而阻路霸街、滋擾他人便違反了這個社會契約。
絕食是訴諸情緒的手段,無疑較易得到社會的同情,而天下父母心,媽媽對子女的愛也是容易被人理解的。
不過,一個理性社會,在情以外,我們還要看看理據所在,看看法律上有沒有其立腳點。
否則,絕食就可代表真理公義,愛護年輕生命就可指鹿為馬社會就必會為濫情而付出代價。

KC: 絕食就可代表真理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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