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8日 星期四

KC: 他們永遠只得「不接受」一招?



勞永樂
遲來的政改第二輪諮詢現正展開。儘管一般相信政府最終提出的議案,幾乎肯定會遭立法會否決,結果將是白做居多,但政府仍得繼續以嚴肅態度進行。

白做對中央 政府及特區政府的意義是:我們已盡最大努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基本法》落實香港政改,奈何反對派不領情,不惜用盡各種手段,包括以非法佔領 脅迫,堅持要在港落實跟中國憲制不符的普選。

做對反對派的意義就是:管你是由人大常委會代表名義上全國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的決定,香港這小小特別行政區若不願意,還是可以不接受 的;況且,根據《基本法》,如此不接受卻是完全合法!換句話說:特區立法機構有權在香港政改上拒絕接受全國最高立法機構的決定。

題是,當雙方白做之後,如何行下一步?

中央政府可能指示未來一屆、甚至兩屆特區政府,勿再搞政改,施政重點放在改善民生,同時加強灌輸國家觀念,以凝聚港 人對國家的向心力。

但此舉行得通嗎?

筆者認為中央雖感難行,亦會再三嘗試,因另一選擇只有「陰乾」香港。

中央政府或者仍然認為,香港的無形價值可能要比她 的有形價值,例如可供量度的總產值,高得多呢!

相信中央政府亦不會透過解釋或修改《基本法》來剝奪反對派不接受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權力,但反對派必須自省, 若永遠只得「不接受」一招,卻永無其他積極作為,其已漸趨薄弱的支持,必然隨時間消失,屆時即使有否決權也無從發揮!

KC: 他們永遠只得「不接受」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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