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KC: 能評評理嗎?


最大的違法民主,破壞台灣法治的兇手就是班學生

台灣反服貿的學生,宣稱馬英九總統違反民主程序和法治精神;但人家國民黨是執政黨,在憲法的框架下是有台灣民眾授予的權力去和對岸的中共談判,在委員會完成了多個服貿會議,也按既定程序把審議結果送去院會辦理,完全是跟足了民主程序的規定進行。

而反對派的學生一再妄視了國民黨曾經多次要求逐條審議,但被民進黨耍了一圈的事實...學生不同意馬英九政權下便斥責國民黨的行為是「民主程序不公義」般的莫須有罪名,把敵人扣上了違憲的帽子,學生們也就有了違憲的正當性了嗎?

程序正義 Procedural justice 重要的兩點符合原則是「公正性」和「透明度」;馬英九總統與其執政黨在人民授權下按程序完成了服貿的審閱議案,有何不公正了?處理服貿一直有消息和新聞公佈著,誰也沒有刻意隱瞞,難道國民黨在在人民完全不知情下和中共商談的嗎?也沒有,其實就是台灣班學生自己從不去知道,當宣佈完成審議便跑來問為什麼不告知我,人家國民黨一直有講丫,不過你有聽嗎?如何「民主程序不公義」了?

衝進立院、行院進行破壞,此其一是違法。

更再者西方的民主國家諸如美英法德等,一般即便反對黨再不能接受的議案,也只會運用民主憲法框架下對總統或執政黨進行「彈劾、不信任動議,甚至乎是倒閣」,而非用暴力或革命的方式「用暴力手段推倒民主政權,然後自稱民主」。

民主國家,一人一票普選出來的民主總統和其執政黨,是基礎上得到全國人民的授權執政,而班學生組織又有沒有得到全國人民授權呢?

一個沒有得到授權的學運組織企圖去癱瘓一個真真正正是人民選出來的執政黨,誰才是無理取鬧了?

誰才是在破壞台灣的民主法治了?...最大的違法民主,破壞台灣法治的兇手就是班學生。

要逐條審議聽上來很公正,但做上來卻難以公正

而且雖然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有一定的自我保護的經濟措施,但任何一間企業、組織、國與國之間去進行一項談判,必然是互惠互利;甚麼是互惠互利?
不一定是同一件事對大家都有好處,這叫「雙贏」而不叫「互利」。

互利也可以是以「讓利」的方式在這一項目上你給我好處,下一個項目我給你好處,這也是互惠互利;要不然台灣逐條審議,有利自己的通過,不利自己的不要,結果全是單方面有利台灣的,這更不叫互惠互利,這叫「搵人笨七」。

有那一個國家會去跟你做生意丫?要逐條審議聽上來很公正,但做上來卻難以公正,台灣人民能不能接受一些讓利給大陸而不利自己的條款?

其實說到底,簽了服貿不等於是一切,沒錯簽了合約大陸的資金的確有權進行台灣市場,但沒聽說過台灣沒有審查機關,大陸是可以投資在台灣,但沒有聽說過只要大陸投資就一定會通過這回事,在現實中台灣對外資的進駐也很嚴密地把關,資金進出的監管在台灣方面,有甚麼好值得擔心?

KC: 能評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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