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 星期二

KC: 呵呵!過街老鼠!還同問?



他被馬來西亞拒絕入境,憑什麼要特區政府代他出頭?只因你叫「黃之鋒」就大哂?
什麼叫「完全剝奪了我們出入不同國家的權利」?入境政策是每個國家的主權內政,其它護照簽發國從來無容置喙,這是一般不過的國際關係常識。香港一年拒絕入境的個案不知凡幾,難道也要每宗個案都向學民交待嗎?俾個總統你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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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大馬入境遭拒表遺憾 保安局尊重決定
TVB News 2015-05-26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今早到馬來西亞,但被拒絕入境,原機遣返香港。
黃之鋒下午返達香港,他指是獲馬來西亞「六四廿五周年紀念活動工委會」邀請到吉隆坡、檳城等地,巡迴分享有關六四事件及佔領行動的看法,早上抵達檳城機場,打算入境時,邊檢檢查他的護照,大約半小時後,透過航空公司職員告知要原機遣返。黃之鋒追問原因,對方回覆是「GOVERNMENT ORDER」,即是政府命令,期間不許他使用電話。
黃之鋒表示,對大馬做法深表遺憾,要求本港保安局跟進:「當今次是一些海外國家拒絕香港拿著香港護照的永久性居民入境時,無疑這是完全剝奪了我們出入不同國家的權利。」
保安局回應指,一向關注港人在外的合法權益,又指各地出入境管制當局會依照當地法例及當時情況,就外地人士入境進行檢查及審批,保安局尊重其他地區,按當地法規所作的決定。

KC: 呵呵!過街老鼠!還同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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