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智豪
港大否決任命陳文敏出任副校長,一些人深以為憾,氣得跳腳,在情理之中。
事實上,各人有各人的立場,多元社會,百家爭鳴,端看誰能以理服人,爭取更多支持而已。然而,港大學生會會長、校委會本科生代表馮敬恩違反保密守則,公開個別校委的意見,實在違反做人誠信的起碼底線。
會議內容之所以保密,表決之所以投暗票,是為了保證與會者可免卻壓力,暢所欲言。
學生領袖為了政治目的破壞此一規矩,校委會以後還要不要運作?
如果要做得較「光明正大」,大可在會前聲明副校風波全城關注,事涉公眾利益,自己不會遵守保密規定,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背後放冷槍。
最 令人看不過眼的是,校委會主席事後發表譴責聲明,用到「令人遺憾」的字眼,正常人應知所進退,主動請辭,馮敬恩卻態度強硬,強調自己是由同學推選進入校委 會,校委會無權將他辭退。
大丈夫敢作敢擔當,這話口講容易,做起來未必人人能踐行,公民抗命不敢負法律後果如是,如今爆料後賴着不肯辭職亦復如是,令人搖 頭嘆息。
退一步說,爆料除了讓個別人士起哄,又能收甚麼效果?
不見得能讓校委會收回成命吧。
套用佔中發起人的口頭禪,今次事件讓群眾「覺醒」,有其「正面意義」。
「覺醒」甚麼?
搞運動者不擇手段的真面目是也。
KC: 小學雞以為佢話為了公義, 就可以為所欲為!
標準黃屍思維!真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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