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1日 星期六

KC: 打到埋身咯!


東方
香港政改之爭進行得如火如荼,本報收到消息,話外號「山姆大叔」嘅美國佬,已決定支持由「民主阿婆」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提出嘅所謂「溫和」普選特首方案,聲稱陳太方案冇「佔領中環」同激進泛民提嘅「公民提名」方案咁辣喎。
始終係西餐 唔係中菜
但其實公提方案與陳太方案嘅分別,純粹係「一碟辣,一碟冇咁辣」,總之都係「西餐」而唔係「中菜」,美國佬唔知係咪喺度「玩兩手」、「扮黑白臉」,想逼北大人硬啃?
民主阿婆喺兩個幾月前,以佢一手創立嘅「香港2020」名義發表咗個頗為複雜兼騎呢嘅普選特首方案。該方案建議將來負責提名普選特首候選人嘅提名委員會,一共由一千四百人組成,其中首三個界別與現有選舉委員會一樣,各維持有三百人,但要將所有公司票或團體票變為個人票;至於第四界別政界,就建議增至五百人,當中包括三百一十七名由全港合資格選民一人一票直選產生嘅委員,希望變相做到「間接公民提名」嘅效果,但又冇激進泛民提出嘅直接公民提名咁辣喎。
之不過,睇真啲呢個所謂「少辣」嘅陳太方案,訂明普選特首參選人只須得到十分一提委、即一百四十個提名,就可以「出閘」成為正式候選人,門檻仲低過現行特首選舉嘅八分一選委提名,變相令北京喪失晒對整個特首選舉嘅控制權,仍然非常惡啃。
與李漢奸孖必唱衰港
一直妄想擔任「泛民共主」嘅陳太,自以為呢個中間落墨方案可得到溫和泛民以至北京接納,但其後佢好衰唔衰,聯同外號「李漢奸」嘅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行孖必」出訪美加,一邊「唱衰香港」,一邊向山姆大叔推銷佢嘅政改方案,並獲美國副總統拜登「路過」接見,最終換來北京狠批兩人「挾洋自重」、「尿錯壺」同「行臭棋」等,大大降低北京接納陳太方案機會。
不過近日又有消息指,山姆大叔決定「人棄我取」力撐陳太方案,仲講到好似想幫北京解困。消息又指,佔中提出嘅公提方案係「激辣」,疑似係幫陳太嘅「少辣」方案做掩護,「扮黑白臉」逼北京揀個冇咁辣嘅。而據聞早前有泛民議員與中聯辦高層會面時,雙方亦討論過陳太方案,唔知係咪同美國佬嘅最新決定有關。面對山姆大叔「玩兩手」,唔知北大人今次會如何應對呢?
KC: 打到埋身咯!

2014年5月29日 星期四

KC: 騎在虎背的佔中三傻!


佔中行動發起六二二全民公投,許勝不許敗,人數定勝負。倘若票數低於十萬,佔中運動等同失敗,或要推倒重來,這是佔中發起人的最新看法,危機感深重
佔中打悲情牌予人有無奈感。年多以來,佔中持續向前走,令中央及特區政府承受巨大政治壓力,一直視之為潛在的威脅,欲除之而後快。想不到一場商討日投票的結果,佔中事與願違,平台被激進派騎劫,泛民陣營步向分裂。
全民公投,有何可投?這是公眾的疑惑所在。三個所謂方案全屬於公民提名派的分支,並無其他選擇,自然令大多數市民卻步。尤其是中產階級取態務實,明知公提難以符合《基本法》,且大律師公會亦已明言其違憲,何必要明知其不可為而為之?
此際打悲情牌,反映佔中陷入困局,有進退失據之危。堅持全民公投只有公提沒有其他選項,則泛民溫和派將採觀望態度,放軟手腳,市民也欠參與動力,結果佔中平台終極會被激進派完全佔領;押後舉行或增加非公提方案作為選項,或會受溫和派及市民接受,卻被激進派狠批,視之為不符程序公義,隨便搬動龍門。
佔中最終議決增加選項,以「政府若提出假普選方案,立法會應否否決」為題,美其名為要和政府對決,卻被媒體及輿論暗諷等同「阿媽是女人」來侮辱市民的智慧。無論如何,十萬票之數,應該不難達到,這種打悲情牌,以退為進的策略,折射佔中正步向臨界點。
KC: 騎在虎背的佔中三傻!

KC: 正牌政治祈福黨!行事可笑!


徐 庶
622日的所謂電子公民投票,激進反對派欺騙溫和派說,這次投票可以加入「符合國際標準」的字眼,讓市民有選擇,甚至可以提出「特區政府沒有公民提名的方案,立法會就應該投票反對」投票內容。這不過是一種綑綁所有反對派對抗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手法。
由始至終,無論是「佔中三子」還是激進派都要緊握「佔中」組織的控制權,保證一定將「佔中」引向暴力方向,藉以搞亂香港。「佔中」組織協調會議的內部爭論曝光,民主黨已經處在任人宰割的位置。協調會議瀰漫「悲情」和「淚水」,激進派極力說,再不團結,「佔中」就會玩完。由於民主黨不滿「學民思潮」方案成為56日投票的壓倒性勝利者,批評投票結果欠代表性,並表示將冷待「622投票」,不會再和「人民力量」和社民連合作。「佔中三子」的「悲情」、「危機論」、「辭職表態」;《蘋果日報》的頭條標題「6.22倘無10萬人投票 和平佔中玩完 」。激進派開足馬力,向民主黨施加壓力。若果「622投票」投票率低,都是民主黨搞分裂的罪過,今後激進派一定全力清算民主黨的罪行。這樣一來,就可牢牢綑綁民主黨,逼他們催谷「622投票」,戴罪立功。
協調會上,激進派更亮出「撒手」。捐款給「佔領中環」組織的金主認為, 磋商日的投票原則,是一個不可改變的原則,否則就不會再提供資金。有激進團體狂轟,「佔領中環」的發起人不應屈服於「保守民主派」,「因『保守派』嘈兩嘈就修賽例遷就,做法有違程序公義」,激進派還說,如果增加了一項投票選項,如同被人「做手腳」,發動市民只投原則、不投方案,最後會被演繹為不支持「公民提名」。「佔領中環」的目標不就落空了嗎?目前情況對民主黨非常不利。
戴耀廷定出10萬人的參加「622投票」的目標,這其實是一種虛假的姿態。 根據「人民力量」和社民連2012年立法會選舉所得的選票,已經有23萬票,打一個6折,也有14萬票,再加上運用重複投票、亂寫身份證號碼等策略,「622投票」的人數肯定不止這個數目。「622投票」是為騙取「佔領中環」的市民授權,戴耀廷卻說「不夠10萬張票,就會辭去『佔領中環』發起人的職務」,可以說是圖窮匕現。他們不是讓港人選擇政改方案,而是要表態支持他們「佔中」。反對派內部爭拗,情急之下揭穿自己底牌,原形畢露。「622投票」是虛假投票,一定會遭到廣大市民的杯葛。
KC: 正牌政治祈福黨!行事可笑!

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想香港落入泰國或埃及那樣的境況。


C 觀點
很多經濟學家原先都看好泰國,覺得它是亞洲繼四小龍之後,最有發展前景的國家。泰國的民族矛盾與宗教矛盾比較少,人民又和平好客,工作相對勤勞;所以很多海外資金都喜歡去泰國投資,令泰國在輕工業與旅遊業方面都有不錯的發展。

然而,由於近年泰國出現了沒完沒了的黨爭,導致社會不斷出現動盪,連經濟發展也被拖累,其優勢已受到馬來西亞,印尼與越南等國家的威脅。

今年第一季,泰國的經濟增長,與去年第四季相比,出現-2.1%的負增長。資金的流出,令泰國的股市下跌了接近兩成(由去年10月黃衫軍又再搞事起計),社會動亂又導致遊客裹足不前,很多依附著旅遊業的生意都受到拖累。

復活節期間,我曾去泰國小休,碰到的旅遊業從業員,都不約而同地向我訴苦。他們覺得政客實在太過分了,竟然為了一己的政治利益,不顧人民的生計。泰國人民對他們的爭拗已越來越厭惡,只覺得他們在狗咬狗骨,弄不清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他們認為,雖然在電視畫面上,參與政治運動的人很多,但實際上大部分泰國人都並不認同他們的做法;他們是小眾騎劫了大眾,讓外界對泰國產生了不真實的印象。

我當時已有一種感覺,泰國可能又會有軍事政變了。

因為,當民間對黨爭已有這麼強烈的不滿,連碰到遊客也要訴苦時,泰國軍方是不會感覺不到的。

如果現有的政治機制,可以為爭拗提供一個解決的途徑,軍隊還可以袖手旁觀,等待事情瓜熟蒂落。

但現時,爭拗的雙方都開始不再遵守原訂的政治遊戲規則,改為訴諸群眾力量,以佔領廣場來「晒馬」;如果軍隊還不作干預的話,情況就有機會失控;一旦發生衝突,社會就要付出更沉重的代價。

泰國軍隊已多次扮演過類似的角色,所以我當時已預期他們將很快會這樣做;因為,在老百姓之中已有強烈的厭煩情緒,他們會支持軍隊恢復社會秩序。

香港現時的情況亦令人擔憂,少數激進的佔中分子,他們用二千多人篩選出三個都含公民提名的方案,就硬要港人三揀一,實質上是非揀公民提名不可。

這豈不是硬要把少數人的意志,強加在全體港人身上嗎?

他們自搞的電子投票方式,根本沒法監控驗證,但其結果卻是不投也可預知。

而他們竟硬要社會非接受一個這樣的方案不可;否則他們就要佔領中環,要香港嘗嘗金融中心難以運作的滋味。

這樣做法,其實已背離了現有的政治遊戲規則,既不符合基本法,亦有違傳統的英式法治原則。

一旦各派政治勢力都轉用動員群眾去廣場「晒馬」的方式去達至自己的政治訴求,那香港將學泰國一樣出現亂局;最後可能要依賴軍隊出手,才能恢復秩序。

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想香港落入泰國或埃及那樣的境況。

KC: 他山之玉, 可供借鏡!

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想香港落入泰國或埃及那樣的境況。

2014年5月28日 星期三

KC: 歷史不可不知!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北京提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是為了解決兩大問題:一是收回香港,彰顯中國對香港的國家主權;二是保留香港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這兩條是當年北京「制敵英倫」有攻有守的武器,很有威力。英倫在「抵抗」了一年後,在北京發出「談判最後通牒」壓力下,接受了中國的談判方針。把這場較量放在中國近現代史上觀察就知,這是自一八四○年鴉片戰爭、簽訂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以來,中國第一次在「主權問題」談判桌上力壓「西方列強」,按照自己意志和談判方針取得「完勝」。
不過,問題尚有更複雜難纏的一面。為了和平解決問題,從歷史和現實出發,北京在收回香港主權的同時,又要將「治權」交給被英國人殖民統治了一百五十年的香港人,又要繼續保留屬於西方世界價值觀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一開始,北京覺得沒有甚麼大問題,因為英國在香港的殖民統治和方式也是「高度集權」,英倫的「中央政府」意志及人事毫不費力、毫無阻隔的跨越萬里海濤在香港暢行,這套東西和中國的社會主義集權體制「天然對接」。對此,朝廷大員當年便有「換一個港督、換一面旗幟」的輕鬆說法。
英國人當然不想這麼「輕鬆」,而恐共拒共的香港人更恐懼這樣的「輕鬆」。他們向北京提出「民主普選」未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要求,這就在結構上製造了「一國兩制」的「內在緊張」,製造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權力來源上疏離「一國」的中央政府。只是北京那時一方面非常看重香港的經濟價值,要遷就現實、安撫港人,一方面對未來掌控權力很有自信,一方面香港的民主普選還是遙遠的事情,也就在《基本法》中依了港人,不料後患無窮也。
KC: 歷史不可不知!

KC: 拉之可也!千祈咪手軟!


王俞
監警會換班,消息指主席一職由身兼廣西政協的律師行合夥人接任。時間不遲不早,正當佔領中環如箭在弦之際,監察警方的獨立機構突然染紅,給人的遐想空間實在太大了。
如果套用高官的名句,佔中不可能不犯法,那麼佔中一旦爆發,警方亦不可能不執法。不難預見,由事前拒發不反對通知書的爭議,到事發時人牆鐵馬的攻防,再到事後武力清場的囂嚷,警隊都是一個暴風眼,監警會夾在警民之間,扮演球證角色,新主席如何裁決,更是暴風眼中的風眼位了。港府明知敏感,仍要打破監警會主席近年由資深大律師出任的不成文慣例,委任一名具政協銜頭的執業律師掌舵,相信不是「我行我素」、「迎難而上」這麼簡單吧。
須知道,監警會的裁決寛緊,其影響不僅於警隊的榮辱,還左右着佔中的成敗。若然佔中只有一顆子彈,一戰定輸贏,警方強硬執法,鐵腕清場,就是大局已定,事後監警會如何定性,也是明日黃花,無關宏旨;然而佔中攻勢不只是一次,而是至少有兩次,甚至更多次,監警會取態軟硬,勢影響警方下次執法力度。從這個角度看,監警會主席破格起用,便不教人意外了,在港府心目中,資深大狀圈子是泛民天下,如何找到一個「政治中立」、「不偏不倚」的人呢?
當然,監警會新主席是否「眾望所歸」,還需時間證明,但隨着香港日益政治化,執法部門捲入政治鬥爭已是不爭的事實。正所謂,畫公仔不用畫出腸。港府最高層明言,佔中不會獲發不反對通知書,警隊在佔中一戰站在甚麼位置,大家已心照不宣,現在連監警會也落入「中間偏左」的格局,北京圍堵佔中嚴陣以待,滴水不漏也。
KC: 拉之可也!千祈咪手軟!

2014年5月27日 星期二

Kc: 教授也瘋狂!


徐 庶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答問大會,指出「佔中」是非法行為,特區政府不會開綠燈。然而,「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昨日竟然發表了題為「梁振英,你懂法律嗎?」的文章,居然說梁振英在立法會的言論,「連最基本的法律知識也欠奉,那他有甚麼資格去領導香港這個法治之地!」
這說明了戴耀廷賊喊捉賊的邏輯,他無恥大談「香港是法治之地」,行政長官反對「佔中」反而是不懂法律,不懂基本法。這是顛倒是非,更是對法制的粗暴踐踏。基本法四十八條規定了行政長官執行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任何人剝奪市民的活動和人身自由,「佔領中環」,堵塞交通,令銀行、證券交易所、律師樓、會計師樓、建築事務所、醫生診所等不能正常營業,都是犯法行為。作為行政長官當然有權履行職責,維護香港的法律與秩序,這怎麼說成是「缺乏基本法知識」?「梁振英,你懂法律嗎?」這句話,說明了戴耀廷氣焰囂張,目無法紀,目無香港人的人權、自由、私有財產和利益。他居然認為,我們要「佔領中環」,你們為什麼要到中環進行交易,為什麼你們還要到中環看醫生?這種口吻,完全不應出自一個法律學者之口。
根據交通條例,任何人堵塞交通都是犯法的。根據公安條例,破壞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寧,都是犯法的。為什麼作出這樣的規定?就是保護公眾的人身自由和私有財產,不會受到侵犯。香港市民如果要買賣物業,落了訂金,到了指定日期就要繳付其餘款項,完成交易。買賣雙方的律師行都是指定好的,不能臨時更換,如果當日未能完成交易,買方就要承擔巨大損失,賣方還可以根據差價,循民事訴訟追討損失。
許多大型交易都會先行草擬交易合同,並且約定在某一日完成交易。如果有人「佔領中環」,當事人不能準時到達簽署場所,交易就會作廢,違約的一方,一定被追討損失。香港現在有很多心臟病、肝病、癌症的病人,他們都要定期覆診,香港名醫的診所都集中在中環,「佔領中環」堵塞交通,病人就無法看醫生,性命就會有危險。戴耀廷竟然好像強盜那樣說,強盜要在中環「做世界」,無限期佔領,為什麼你還要到中環看醫生,為什麼不到沙頭角去看醫生?這是不是違背天理,違背法律,違背人性?
「愛與和平」整天掛在口,到關鍵時刻,就看到其真面目,戴耀廷把「愛與和平」的宣傳踩在地上,一點人性和人道主義都沒有。
Kc: 教授也瘋狂!

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白色恐怖喎!


徐 庶
特首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回答議員提問,指出「政府不會向任何癱瘓我們金融中心的人,發出他們集會示威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質疑梁振英越俎代庖,指《公安條例》列明是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是警務處長的法定權力,指梁振英「唔識法律就唔好講」。這個法律學院院長言下之意,行政長官並沒有權力回答議員有關「佔中」的問題。
這說明了所謂法律學院院長在法理上的荒謬。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特區政府的首長,代表特別行政區,領導特區政府,負責執行基本法和香港法律。因此行政長官代表行政機構回答立法會議員的詢問,是基本法賦予他的神聖職權。若明知道香港法治受到衝擊,治安大亂,經濟癱瘓,而不採取對策,行政長官就要負上政治責任。
陳文敏應該知道,警務處並不是政府以外的獨立實體,警務處是在行政長官領導之下。他指責行政長官越俎代庖,違反法律,完全是沒有道理的。行政長官的職責就是執行基本法和香港法律,立法會議員對於「佔中」表示憂慮,詢問特區政府是否有具體措施應對,身為行政長官,當然要回答議員的提問,讓廣大市民對政府維護治安的能力放心。梁振英指出「佔中」違反香港法律,特區政府依法辦事,警務處長不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這完全是解釋政府的立場。
政府是一個整體,雖然有不同的部門,批准「不反對通知書」是警務處長的職責,但是警務處長要服從行政長官的領導。行政長官可以代表政府各個不同的部門,回答立法會議員的問題。這是完全符合法律的,體現行政機關向立法機關負責。行政長官回答問題,並不等於是由他親自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如果行政長官對立法會說,有關問題他不方便回答,要由警務處長回答,他反而顯得沒有承擔。
政府是一個機器,行政長官駕馭這部機器,他領導保安局長和警務處長,針對大規模的犯法行為,向他們作出指示,這是基本法授予的權力,任何人不應該干涉。陳文敏明知法律和政府之運作,卻裝傻扮懵。這是否要誤導公眾,把水攪渾,為「佔中」打掩護?不准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答問,這些人就是維護法治與民主?恰恰相反,他們想隻手遮天,扼殺立法會和全體市民的知情權。
Kc: 香港而家玩到乜嘢叫啱!
乜嘢叫錯! 冇乜人敢講了!
白色恐怖喎!

2014年5月25日 星期日

KC: 違法豈能「不反對」?

卓偉
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批評「佔中」違法,並表明當局不會向要求癱瘓香港金融中心者發出集會示威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日前指出,這是合乎常理和邏輯的、顯淺的道理。然而,合乎常理和邏輯的道理,一涉及到政治,有些人往往就會失去常識和理智。對於「佔中」,各界大可有不同看法,但不論觀點如何也不可能改變其違法本質,就等於不論是劫富濟貧或是劫貧濟富,搶劫都是違法行為一樣,並不存在疑義。
另一個顯淺的道理是,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遊行活動都受到《公安條例》規管,5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及30人以上的公眾遊行,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在活動舉行前最少七天向警方提出通知,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條例目的是讓警方知悉遊行和集會的內容,以便與主辦者溝通和協商,確保公眾活動在和平及有秩序的情況下舉行。
當中有兩點必須明確:一是「不反對通知書」並非是行禮如儀,警方會「合理考慮」有關申請,評估活動會否影響交通行人,例如活動提出要連續兩日在中環交通要道舉行,其間需要全面封路,警方自然不會同意;又如活動要霸佔街道或政府建築物,要萬人癱瘓中環,這些違法行為更加不會接納,否則就是知法犯法。二是儘管警方接納有關申請,但基於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等考慮,警方可對已提出通知的公眾集會或遊行作出禁止、提出反對或施加活動條件。《公安條例》的第14條第1款更規定: 「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認為,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而有需要反對舉行某公眾遊行,可反對該公眾遊行的舉行。」即是說儘管有「不反對通知書」,也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
「佔中」行動絕對不會獲得「不反對通知書」的理據是十分清晰的。就算「佔中」搞手故意改個名字,說是數千人到中環集會云云,字面上雖然沒有違法,但只要警方發覺有關行動是掛羊頭賣狗肉,實際對交通和路人安全構成威脅,破壞社會秩序,都可以立即停止有關活動。特首指出「佔中」不可能獲「不反對通知書」不但是符合邏輯,更是維護本港的法治。如果當局為「佔中」發「不反對通知書」,等於是為犯法行動「開綠燈」,香港還是法治社會嗎?美國政府會批准「佔領華爾街行動」嗎?

KC: 違法豈能「不反對」?


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KC: 神憎鬼厭的泛民!


香港文匯報訊
激進反對派拉布及擲物搗亂備受香港社會各界批評。其他反對派陣營中人,包括民主黨、民協的議員,聲稱不支持擲物,衝擊議會等行為均不能接受,但就「護短」稱,議員有權拉布。
在昨日電台節目上,「拉布三丑」之一、「人民力量」議員陳偉業聲言,拉布「已引起社會討論」,得到不少「商界人士」支持,甚至捐款鼓勵他們繼續。他續稱,拉布議員會檢討,在明年採用新的拉布模式,令主席曾鈺成更難剪布。
劉慧卿憂議事質素走下坡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聲稱,議會文化近年有所改變,辯論較以往精彩,議會的代表性亦一直有增加,但近年議會秩序及操作令人嘆息,甚至連財委會、工務小組亦出現拉布,又指傳媒現時只報道拉布情況,擔心議員辯論政策的質素會受到影響。
不過,對於如何處理被逐議員拒絕離開會議廳的情況時,劉慧卿「護短」稱,各黨派要「坐低傾」,讓社會知道議員有能力、有信心處理議會秩序問題,更「突然激動」地聲言:「大家都成人身份證,點解唔可以坐低傾呢?」
民協前主席馮檢基稱,完全不同意在議會內拋擲物件,也不能接受任何衝擊議會的行為。他也不支持拉布,但聲稱議事規則容許拉布,例如他一定會在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時拉布,「又畀我做又罵我,咩意思?」他又稱,「一日未有普選(立會),一日都唔同意由主席話晒事(剪布)。」
KC: 神憎鬼厭的泛民!

2014年5月23日 星期五

KC: 有人就是要倒大家D 米!吹乎?

 
反對派正在全力催谷622日透過電子平台的「公投」。「公投」的3個方案都是由支持「佔中」的2500人挑選的,都帶有「公民提名」的元素。
中央已經指出「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根本不可能被採納。
所以,激進反對派提出「中央政府不接受『公民提名』,我們就會佔中」的口號。
所以,622日的電子平台「公投」,實際內容非常簡單,就是要欺騙市民參加投票,支持違法「佔中」,繼而拉倒2017年普選。
「佔中」組織者一早就排除所有符合基本法的方案,連溫和派提出的,即使「符合國際標準」但不包含「公民提名」的方案都被排除掉,市民根本無得選擇。
市民如果受騙上當去投票,唯一的解釋,就是投票者根本是「公民提名」死硬支持者。
「公民提名」方案得不到中央的接受,「佔中」幾成定局。
激進反對派不允許參與者在挑選「公投」方案有任何發言權,一定要挑好才讓人來投票,讓投票者做「橡皮圖章」,為「公民提名」方案背書。
現在市民覺得這樣的「公投」有問題,反對派又想出新花樣欺騙市民,聲稱可以多設一個投票的項目,就是「是否支持符合國際標準的方案」。
這個是什麼樣的方案?完全沒有內容,好像是空氣一樣,看不見,摸不。將來怎樣解釋,只能由「佔中」組織者說了算。這等於要求參加「公投」的市民寫了一張空白支票,簽署名字,銀碼多少將任由「佔中」組織者、激進反對派自己填上去。
至此可以看到,622日「公投」的騙局在於:市民完全沒有決定權,「佔中」組織者及2500名支持者關起門替全港市民作了決定方案,然後強行通過有控制的「公投」,包裝成為700萬香港市民支持的方案。
這大概就是他們嘴裏所說的「符合國際標準」的民主。
這種民主,其實是「賣豬仔」的民主,剝奪700萬人要求普選的民主。
若市民去參加622日「公投」,其實就是支持「公民提名」方案,授權給包括學民思潮、「人民力量」等激進反對派搞搞震。
這當然會給市民自己、給香港帶來極大的麻煩和災禍。
「佔中」組織者揚言,要發動一萬人堵塞中環的主要馬路。
到時候,中環不僅交通堵塞,金融中心運作被癱瘓,特區政府也被癱瘓了,秩序大亂,受苦的還是香港人。
我們為什麼這麼笨,要參加622日的「公投」,授權激進反對派「倒香港米」?


KC: 有人就是要倒大家D 米!吹乎?

KC: 何秀籣的護短!更加可惡!


由於「拉布三子」的蓄意搗亂,令前日的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出現首次「腰斬」事件。相信大家從電視新聞的畫面均可看到事情發生的整個過程,那三位議員的行為是否過分,立法會主席下驅逐令是否合理,市民大眾自有公論。
可是,部分「泛民」議員事後的回應令人搖頭,他們雖然表示不認同該三子在會場內擲物、叫囂等行為,但只輕輕帶過,而且有意轉移視線,一方面指立法會主席在「長毛」未有「行動」前已下令逐其離場是「濫權」,另方面又指特首言論挑釁,才會引起議員不滿云云。
顯然,這些「泛民」議員明知該三子是在搞破壞,亦不值他們所為,但為了「同一陣線」,不僅沒提出批評或譴責,反要為他們的粗暴行為找藉口,不惜顛倒是非。筆者認為,這正是「泛民」議員的悲哀。
顯然,這些「泛民」議員明知該三子是在搞破壞,亦不值他們所為,但為了「同一陣線」,不僅沒提出批評或譴責,反要為他們的粗暴行為找藉口,不惜顛倒是非。筆者認為,這正是「泛民」議員的悲哀。
因為大家都看得出,在「泛民」陣營內,很多事情已被極小撮的「民粹政客」騎劫,這小撮政客事事過激和不顧後果的所作所為,除了對香港多方面造成損害之外,更愈來愈受到廣大市民的反感和厭惡,對整個「泛民」陣營十分不利。
日前曾看到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華明一篇文章,認為「做人要有格,做議員更要有格,政治立場不同無問題,但人的品格要高,不能含糊。」筆者對此十分認同。
作為議員,不論立場如何,對於屢次蓄意破壞議會的不文明行為,應直斥其非,以維護立法會的莊嚴,這才受人尊重;若仍出言偏袒,縱容包庇,即連議員的品格都被「騎劫」了。
KC: 何秀籣的護短!更加可惡!

簡直是癲倒是非!

乘機抽水!

2014年5月22日 星期四

KC: 刁婦!何秀蘭!


柳頤衡
何秀蘭一直是靠拉人衫尾、當別人尾巴混跡於政壇的人,昨天她又有露骨的表現。特首昨早到立法會出席答問大會,接受議員質詢,其間社民連梁國雄、「人民力量」陳志全、陳偉業叫囂。陳偉業並將手上據報是「豆沙包」的物件,扔向梁振英的方向。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於是下令逐三人離開會場。

何秀蘭其後煞有介事質疑主席為何連只是站起來指責的梁國雄都要逐出議事廳,裝出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對曾鈺成。
實際上,被逐的三人事前有交流,長毛向陳偉業遞了一包白色物體,其後聽到他向陳耳邊講「郁佢」。長毛是因為起身準備作投擲動作而被保安制止。何秀蘭表面上是為長毛打抱不平,實際上是甘當長毛尾巴,借長毛被逐抽水。

何秀蘭借長毛抽水非此一回。立法會議員訪滬,長毛早在出發之前,在立法會大樓向傳媒展示了他的示威道具,由於這些「事先張揚」的示威品,他到了上海之後,拒絕向海關交出違禁品,當然被拒絕入境。何秀蘭也借這個機會當長毛尾巴,離團「抗議」返回香港。何秀蘭當別人尾巴來表現自己,是相當下作的行為。

當年何秀蘭靠拉劉慧卿衫尾進入立法會,後來又拉余若薇衫尾但失算計。她在立法會再拉長毛衫尾爭取曝光,長毛有這樣的fans,算得上臭味相投。
KC: 刁婦!何秀蘭!

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KC: 大家都在玩嘢!吹漲市民!


立法會幾個議員玩拉布,政府財政撥款拖住先,大有可能影響基層福利。被撒陰司紙,財爺還沒放下,寫網誌仍然叫該等議員「go away」;互相輝映的是特首,叫不滿拉布的市民發聲,即是「shout at them」!

特區政府對付這類議員就兩招:「行開啦」和「吼他們」!前者是目標,後者是手段。


不過,玩拉布的議員一樣有目標、有手段,而且目標比政府還要宏大,說是爭取全民退休保障,拉布只是手段,拖住無退保的財政預算案。
政府的態度是,你玩拉布,政府無法撥款,錢不夠用不會暫停高官出糧,而是率先暫緩基層福利支出,讓基層受累,用意是將責任推給拉布議員。
激進議員拉布幫基層爭取保障,政府又拿基層福利做籌碼,互玩政治,朝野鬥激,共為刀俎,基層為魚肉,要發聲幫哪一邊?
古文謂:「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
甚麼原因讓基層水深火熱?
政府不是無辦法避免損及基層利益,像臨時撥款便抵死不申請,政府似乎把申請看成妥協,與其示弱,不如不申請,把責任推給拉布議員,情願累鬥累,哪管最受累的是基層。
議員拉布是玩政治,政府刻意不解決問題也是玩政治,要基層發聲幫哪一邊?
議員玩嘢,特首迎難不上,財爺自己行開,反正受苦的是窮人,剩下能解決問題的便只有立法會,責任落在主席身上,端看何時剪布。
拉布式修訂無聊,但啥屬有聊、無聊,主席不敢充上帝。
剪布看來簡單,一剪下去卻隨時削弱立會功能,失卻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制衡。
議員拉布,政府放軟手腳,責任丟給激進議員不過屬幌子,迫使立會主席瞌埋雙眼剪布才是真章。

KC: 大家都在玩嘢!吹漲市民

KC: 香港人,是時候跳出來想想了!


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剛公布的「二○一四年全球競爭力排行榜」顯示,香港的競爭力在全球排名中下跌,其中多項指標出現倒退。

希望這能夠敲響香港社會的警鐘——現在我們的情況,責任在於整個社會。

近年,我們的社會把大部分精力集中在政治議題上。
當然,政治事務對經濟發展是關鍵的,但一個社會總不能不把合比例的精力放在思考發展的問題上。
一個不考慮未來發展方向的經濟體,競爭力下跌是必然結果。
而且,近年香港各界逐漸失去互信,當然這背後的原因很複雜,但當大家缺乏互信的基礎,就很容易導致事情變得政治化,討論的過程反而把實體內容忽略,十分可惜。
其實,香港有十分良好的基礎和條件,包括我們的法治、自由、制度、地理位置、專業水平等等。
可是今天我們好像把這些都忘記了,變成悲情城市。
我們的社會不再知道自己未來發展的方向,也不再知道自己今天所處的位置和定位,我們更加因為迷失自我而變得保守,甚至提起保護主義。
貧富懸殊的加大、社會流動機會的凝固、青年人對未來的無望心態、市民的置業困難、工作壓力增大導致生活失衡等,這些都是事實,但我們需要做的不是茶杯裏的風波,在裏面轉來轉去。
香港發展到今天,有很多方面需要我們思考,包括但不限於經濟上的產業結構、教育內容和就業職位多元化配套、福利制度和稅制的財政關係、土地使用等。
香港人,是時候跳出來想想了!
KC: 香港人,是時候跳出來想想了!